113年:職治-職治技術

根據職能治療實務架構(Occupational Therapy Practice Framework, OTPF, 2014)定義,下列何者為表現型式(performance patterns)的範疇?①習慣 ②角色 ③信念 ④儀式

A僅①
B僅①②④
C僅②③④
D①②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這題考的是《職能治療實務架構》第三版(Occupational Therapy Practice Framework, OTPF, 2014)對表現型式的分類。表現型式是人在從事活動與職能時反覆出現、逐漸形成的做事模式,包含習慣、例行活動、角色與儀式;它們可以支持職能表現,也可能因不合適而妨礙參與。判斷本題的關鍵,是把表現型式與個人因素中的價值、信念及靈性分開,不要因為某項因素會影響行為,就把它全部歸到同一類。

選項分析

**A 僅①:錯誤。**習慣確實是表現型式,但角色與儀式也同樣屬於此範疇,因此只選習慣會漏掉兩個正確項目。

**B 僅①②④:正確。**習慣是反覆、較自動化的行為傾向;角色是個人在家庭、學校、工作或社會中的身分與相應期待;儀式則是具有象徵意義、依文化或群體脈絡重複進行的活動形式。三者都描述人如何組織並執行日常職能。

**C 僅②③④:錯誤。**角色與儀式屬於表現型式,但信念不是 OTPF 2014 的表現型式。信念屬於個人因素,反映一個人認為重要、真實或值得遵循的內容,會影響選擇與動機,卻不等同於可觀察的行為模式。

**D ①②③④:錯誤。**它把四項全部列入,但③信念的分類不符架構。即使信念會影響習慣、角色與儀式,也不能因此改變其在架構中的分類。

答案解析

答案為 B。依 OTPF 2014,perfo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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