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職治-職治技術
下列輔具設計過程,那些符合「功能取代」設計原則?①頸椎第五節損傷個案擔任電話客服員時,使用頭戴式電話回答客戶問題 ②下肢截肢計程車司機改由手動油門和煞車系統駕駛 ③服務生因輕度弱視而使用大字體菜單完成點餐服務 ④智能障礙個案參考印表機作業流程的附圖說明以完成影印作業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的核心是分辨輔具是否直接取代受限的操作功能。所謂功能取代,是利用外在裝置接手原本由受損身體功能完成的動作,使個案仍能在工作或生活情境中完成同一項任務;重點是改變完成任務的控制方式,而不是期待身體原有功能立刻恢復。判斷時要看裝置究竟取代了哪一個功能,以及它是否直接把這個功能交給另一種操作方式。若只是把資訊放大、提供步驟提示或增加理解線索,通常屬於感覺或認知補償,不等於功能取代。
選項分析
- A 正確。 頸椎第五節損傷個案使用頭戴式電話,能以頭部或耳部固定裝置、配合可用的控制方式完成通話,不必依賴一般電話聽筒的握持與定位。下肢截肢的計程車司機改用手動油門和煞車,則是把原本由下肢踩踏完成的車輛控制,直接轉由上肢操作。兩者都把受限的原操作功能交給替代方式完成。
- B 不正確。 頭戴式電話符合功能取代,但大字體菜單主要是放大視覺輸入,補償輕度弱視造成的閱讀困難,並沒有用另一個身體操作功能取代閱讀所需的視覺接收。
- C 不正確。 手動油門和煞車確實是把下肢控制改成手部控制;然而大字體菜單屬於視覺資訊呈現的增強支持,不是直接取代受損功能,因此兩者不能組成正確答案。
- D 不正確。 頭戴式電話符合功能取代,但印表機流程附圖是把步驟外顯化,協助智能障礙個案理解、記住並依序執行工作,屬於認知提示與環境補償,沒有由裝置直接接手影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