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職治-職治概論

職能治療師在提供以實證為基礎之實務(evidence-based practice)時,不包含下列那種做法?

A須知道如何搜尋相關研究論文
B將證據讓個案知曉以做選擇
C提供證據以說服個案接受治療師建議的治療
D根據證據將治療的效益與風險告知個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以實證為基礎的實務,不是拿研究結果替專業者的偏好背書,也不是把個案當成只能接受指示的人。完整做法是先形成可回答的問題,再搜尋、評讀與整合最佳可用證據,並結合職能治療師的專業判斷,以及個案的目標、價值觀、生活情境與可接受程度。證據要用來支持知情選擇,讓個案理解不同方案可能帶來的效益、限制與風險,而不是先決定一個方案,再利用研究內容去說服個案服從。

選項分析

A 正確。實證實務的起點之一是搜尋相關研究,先找到與問題及目標族群相符的資料,才能進一步評讀其可信度與適用性。

B 正確。把證據以個案能理解的方式說明,能讓個案將研究結果與自己的目標及偏好連結,參與共同決策。

C 不正確。提供證據的目的不是操控個案接受治療師預先選定的方案。若只強調支持己方的資料,忽略替代方案、限制與個案意願,就偏離共同決策與知情選擇。

D 正確。依目前證據說明治療可能的效益與風險,是協助個案衡量選項的重要內容;也應說明證據的不確定性,避免把研究結果說成保證。

答案解析

答案為 C。實證實務把研究證據、專業經驗與個案價值整合在一起。個案應獲得平衡、可理解的資訊後參與選擇,所以「以證據說服個案接受治療師建議的治療」不是其核心做法。

核心知識點

可把流程記成:提出問題、搜尋證據、評讀品質與適用性、與個案討論,再依共同目標選擇並追蹤結果。搜尋證據與解釋效益/風險都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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