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職治-職治技術

中途工作失能者職業復健的追蹤時機,下列那一個時間點最不適合?

A結案後1週
B結案後1月
C結案後3月
D結案後6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業復健的追蹤不是只確認服務是否結束,而是要觀察個人在工作與社區情境中的表現是否穩定、是否能維持原有職能,以及是否出現需要重新調整的困難。結案後安排聯繫或評估時,時間間隔要讓個案有機會實際面對工作要求,再由復健團隊檢視工作適應、功能表現與支持措施是否有效。太早聯絡,常只能得到剛離開服務時的短期狀態,還不足以判斷成果是否持續。

本題比較結案後一週、一個月、三個月與六個月。依職業復健追蹤的時間尺度,一週距離結案太近,較難看出工作適應與工作維持的穩定程度;一個月可觀察初期適應,三個月可看中期維持,六個月則能補充較長期的工作狀態。因此最不適合的時間點是 A。

選項分析

  • A:不正確。 結案後一週通常仍處於服務剛結束的過渡期,個案可能尚未累積足夠的工作經驗或重新面對完整工作要求。此時取得的資訊較難反映職業復健成果是否穩定,所以是四個選項中最不適合的追蹤時點。
  • B:正確。 結案後一個月能觀察初期回到工作或維持工作時的適應,包括工作節奏、任務負荷、同事互動與原先安排的支持是否仍然足夠,適合做早期追蹤。
  • C:正確。 三個月可提供較長的觀察窗口,讓個案經歷不同工作任務與可能的疲勞累積,協助了解工作表現、出勤與職能參與是否能維持,屬合理的中期追蹤時間。
  • D:正確。 六個月能補充長期工作維持的資訊,例如職務要求變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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