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項服務沒有明列於職能治療師法之職能治療師業務範疇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要分辨的是《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所明文列出的業務,而不是判斷職能治療師在實務上是否可能接觸某項服務。法規選擇題的關鍵在於逐字比對條文:選項若能在條文列舉中找到,就是明列業務;若只是相關工作領域、概念相近或實務上可能參與,不能因此當成法定列舉項目。第12條明列職能治療評估、作業治療與娛樂治療,沒有「職業輔導評量」這個服務名稱。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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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娛樂治療——錯誤選項。 娛樂治療是第12條第一項列舉的職能治療業務之一,透過有目的的遊戲、休閒或娛樂活動,協助病人改善動作、認知、社交或日常活動能力。因此 A 確實是法條明列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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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作業治療——錯誤選項。 作業治療是職能治療的核心業務,條文已明文列入。它會運用有目的的活動,配合病人的功能與生活需求,促進身心功能、日常生活表現及社會參與,所以 B 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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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職業輔導評量——正確答案。 第12條的列舉內容沒有這個完整名稱。職能治療師在職能表現、工作能力、工作環境調整或職業重建服務中,可能與其他專業合作,甚至提供工作相關評估;但「實務上可能參與」不等於「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已明列」。本題問的是法條是否明列,故 C 符合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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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職能治療評估——錯誤選項。 職能治療評估列於第12條第一項第一款,是職能治療師執行專業服務的重要起點。評估可用來了解病人的身體功能、心理功能、認知能力、活動表現與生活參與,再據以規劃適當的治療與訓練,因此 D 屬於明文業務。
答案解析
解題時要注意「沒有明列」的法律語意。第12條的列舉包括職能治療評估、作業治療、產業治療、娛樂治療、感覺統合治療、人造肢體使用訓練及指導,以及副木與功能性輔具的設計、製作、使用訓練與指導等,並保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業務。A、B、D分別可在條文中找到;C雖然和工作能力或職業重建可能有關,卻不是該條明列的服務名稱,所以答案為 C。
核心知識點
- 法規列舉題要分清「明文列出」與「實務上可能相關」。
- 第12條重要業務包括職能治療評估、作業治療、產業治療、娛樂治療及感覺統合治療。
- 另應熟悉人造肢體使用訓練與指導、副木及功能性輔具設計製作使用訓練與指導,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業務。
- 本題的干擾點是「職業輔導評量」與工作評估、職業重建概念接近,但不能把概念相近誤認為法條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