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職能治療所,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必要文件。下列何者並非申請設立職能治療所需繳交之文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申請設立職能治療所時,審查重點可分成兩部分:第一是確認申請人具備職能治療師資格與身分,第二是確認場所合法且符合職能治療所的設置要求。行政院公報所列的相關申請文件,以及地方衛生局提供的送件清單,都把證書、身分證、場所平面配置圖與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列為審查資料;清單中沒有把負責人的財力證明列為必要文件。題目問的是「並非」需要繳交的項目,因此要找出未列入這套資格與場所審查架構的選項。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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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職能治療師證書正本及影本——錯誤選項。 這是確認申請人具有職能治療師資格的核心文件。正本供承辦人核對,影本供留存,屬於申請設立時的必要證明,不能因為已取得執業資格就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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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錯誤選項。 身分證件用來核對申請人身分、姓名及相關登記資料。申請設立醫事機構不只要確認專業資格,也要確認負責人的法律身分,所以正本與影本均可能列在送件資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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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職能治療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錯誤選項。 平面配置圖讓主管機關檢視各空間的配置與使用情形;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則用來確認場所可以作為申請用途使用。這些資料也能配合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審查面積、動線、無障礙與安全等要求,因此是場所審查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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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職能治療所負責人之財力證明——正確選項。 相關申請文件列出的是申請書、專業證書、身分證明,以及位置圖、平面配置圖和建築物使用相關證明等項目,沒有要求負責人提出財力證明。財力或資本能力不是本題所列的法定資格與場所合法性審查文件,因此 D 才是「並非」必要文件。
答案解析
答案為 D。判斷這類行政申請題時,先把文件依功能分類:證書用來證明專業資格,身分證用來核對申請人身分,平面圖和建築物合法使用文件用來確認場所符合規定。四個選項中,只有負責人財力證明不屬於上述必要文件。不要把開業後的經營成本、資金規畫或商業能力,誤當成主管機關核准職能治療所設立時必備的送件證件。本題依公告答案採 D。實際申請時仍應依所在地主管機關公布的最新表單與應備文件辦理。
核心知識點
- 資格文件: 職能治療師證書證明申請人具備專業資格。
- 身分文件: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用於身分核對與行政留存。
- 場所文件: 位置圖、平面配置圖、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及相關安全文件,用來確認場地符合設置與使用要求。
- 辨識非必要項目: 題目問「並非」時,要找沒有出現在法規或主管機關應備文件清單中的項目;負責人財力證明不等於專業資格或場所合法性證明。
- 實務提醒: 法規條文與地方送件清單可能以不同名稱呈現,但審查核心仍是申請人資格、身分,以及機構場所的合法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