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師通論

病人於1PM術後返回病房,專科護理師依指示開立Primperan 10mg/2mL IV push stat,預防術後腸胃不適。5PM專科護理師瀏覽病歷,發現護理師尚未依醫囑完成該藥物注射。依護理倫理規範,專科護理師下列做法何者最適當?

A提醒護理師,請其立即依醫囑完成藥物注射
B將藥物自醫囑中刪除
C告知護理師其疏失,並主動通報給藥異常事件
D修改藥物開立時間,請護理師立即完成給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護理人員對「給藥過程中疏失(含未給予藥物)」之倫理責任與病人安全異常事件通報義務。專科護理師發現給藥疏漏時,須兼顧即時糾正與向機構通報,以維護病人安全並落實護理專業問責。

選項分析

  • 選項A 提醒護理師立即給藥
    儘管能糾正疏失,但僅止於督促執行,未兼具「異常事件通報」之責。根據病人安全通報制度,潛在或實際藥物事件都需通報,不可僅口頭促請執行才符規範(ksph.kcg.gov.tw)。
  • 選項B 將藥物自醫囑中刪除
    未經授權擅自刪除醫囑,違反醫療分工及患者用藥權益,屬違法且嚴重不當行為。
  • 選項C 告知護理師其疏失,並主動通報給藥異常事件
    完整包含「即時指出錯誤並督促給藥」與「填報異常事件通報」雙重義務。符合護理倫理之「安全、誠信、問責」及衛福部推動之病人安全通報制度要求(ksph.kcg.gov.tw)。
  • 選項D 修改藥物開立時間,請護理師立即完成給藥
    擅自竄改醫囑時間,屬偽造病歷與紀錄,違反法律與職業倫理,亦可能掩蓋真實事件。

答案解析

專科護理師發現第一次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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