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於 1 PM 術後返回病房,專科護理師依指示開立 Primperan® 10 mg / 2 mL IV push stat,預防術後腸胃不適。 5 PM 專科護理師瀏覽病歷,發現護理師尚未依醫囑完成該藥物注射。依護理倫理規範,專科護理師下列做法何者最適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用藥異常事件(medication error)發生時,專科護理師依護理倫理與病人安全通報制度應採取的正確處置方式。核心概念為「誠實揭露原則」與「病人安全通報文化」:發現疏失時應誠實記錄與通報,而非私下補救、竄改醫囑時間或逕行刪除醫囑掩蓋事實,才能符合專業倫理與病人安全管理精神。
選項分析
A ❌ 提醒護理師立即補做注射:藥物 stat(立即)醫囑原訂於返病房後儘速執行、預防術後腸胃不適;此案已延遲達 4 小時,超出臨床適當給藥時間窗,此時單純補做注射,不僅無法達成原醫囑之預防目的,更重要的是完全忽略了「已發生給藥疏失」此一事實,未依規定通報,違反病人安全通報與誠實揭露原則,敘述不適當。
B ❌ 將藥物自醫囑中刪除:逕行刪除醫囑等同於竄改病歷紀錄,企圖掩蓋已發生的用藥疏失,不僅違反護理倫理之誠實原則,更可能觸犯病歷保存與醫療法相關規定,屬嚴重不當行為。
C ✅(本題答案)告知護理師其疏失,並主動通報給藥異常事件:依護理倫理規範之誠實原則與病人安全通報制度精神,發現用藥錯誤或延遲給藥等異常事件,應如實告知當事人並依機構作業流程主動通報(如通報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以利機構檢討給藥流程缺失、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同時保障病人權益與醫療團隊之專業倫理責任,為最適當做法。
D ❌ 修改藥物開立時間,請護理師立即完成給藥:竄改醫囑開立時間以掩飾實際延遲給藥之事實,屬於偽造醫療紀錄之不當行為,同樣違反誠實揭露與病歷真實性原則,可能造成病歷與臨床事實不符,影響後續醫療判斷與法律責任釐清。
答案解析
臨床上發現用藥異常(延遲給藥、給藥疏失或跡近錯失)時,護理倫理規範強調「誠實原則」與「非懲罰性通報文化」,目的在於透過如實通報,讓機構得以系統性檢討照護流程缺失(如人力配置、醫囑傳遞、核對機制),而非究責個人或掩蓋事實。選項 C 完整符合此精神:先告知當事護理師其疏失以利釐清狀況,並主動依機構通報流程通報給藥異常事件,兼顧病人安全與倫理責任,為最適當處置,故答案為 C。
核心知識點
- 護理倫理誠實原則(veracity):發現照護疏失應誠實記錄與告知,不得竄改病歷或醫囑時間掩蓋事實。
- 病人安全通報文化(non-punitive reporting culture):鼓勵通報跡近錯失與已發生異常事件,目的在系統性流程改善而非究責個人。
- 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收集包含藥物事件在內之多類病人安全事件,供機構分析與改善。
- 用藥異常事件常見類型:劑量錯誤、給藥時間延遲或遺漏、給錯病人、給錯途徑等,皆應依機構流程通報處理。
參考資料
- 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相關資料,衛生福利部
-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病人安全通報系統說明資料
- 護理倫理學教科書之誠實原則與病人安全通報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