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麻通論
病人於 1 PM 術後返回病房,專科護理師依指示開立 Primperan® 10 mg / 2 mL IV push stat,預防術後腸胃不適。 5 PM 專科護理師瀏覽病歷,發現護理師尚未依醫囑完成該藥物注射。依護理倫理規範,專科護理師下列做法何者最適當?
A提醒護理師,請其立即依醫囑完成藥物注射
B將藥物自醫囑中刪除
C告知護理師其疏失,並主動通報給藥異常事件
D修改藥物開立時間,請護理師立即完成給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用藥異常事件(medication error)發生時,專科護理師依護理倫理與病人安全通報制度應採取的正確處置方式。核心概念為「誠實揭露原則」與「病人安全通報文化」:發現疏失時應誠實記錄與通報,而非私下補救、竄改醫囑時間或逕行刪除醫囑掩蓋事實,才能符合專業倫理與病人安全管理精神。
選項分析
A ❌ 提醒護理師立即補做注射:藥物 stat(立即)醫囑原訂於返病房後儘速執行、預防術後腸胃不適;此案已延遲達 4 小時,超出臨床適當給藥時間窗,此時單純補做注射,不僅無法達成原醫囑之預防目的,更重要的是完全忽略了「已發生給藥疏失」此一事實,未依規定通報,違反病人安全通報與誠實揭露原則,敘述不適當。
B ❌ 將藥物自醫囑中刪除:逕行刪除醫囑等同於竄改病歷紀錄,企圖掩蓋已發生的用藥疏失,不僅違反護理倫理之誠實原則,更可能觸犯病歷保存與醫療法相關規定,屬嚴重不當行為。
C ✅(本題答案)告知護理師其疏失,並主動通報給藥異常事件:依護理倫理規範之誠實原則與病人安全通報制度精神,發現用藥錯誤或延遲給藥等異常事件,應如實告知當事人並依機構作業流程主動通報(如通報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以利機構檢討給藥流程缺失、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同時保障病人權益與醫療團隊之專業倫理責任,為最適當做法。
D ❌ 修改藥物開立時間,請護理師立即完成給藥:竄改醫囑開立時間以掩飾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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