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團膳(2)

某醫院廚房工作人員排班採輪班制,余大智為替班人員,星期一上12:00~20:00班,余大智隔天星期二被排定下列何種班別則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A6:00~14:00班
B8:00~16:00班
C11:00~19:00班
D12:00~20:00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勞動基準法》第34條關於「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之休息時間」**(俗稱輪班間隔)的規定。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規定:「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雖然該法條設有但書(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但實施例外規定必須符合「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相關部會公告」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等嚴格程序。在題目未提及該醫院已完成上述例外程序的情況下,應適用原則性的「11小時」規定。

選項分析

題目中,余大智星期一的班別為 12:00~20:00(即週一晚上 20:00 下班)。 依據法定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之原則,其星期二的最早可排班時間應為週一 20:00 加上 11 小時,即星期二早上 07:00 之後。

  • A. 6:00~14:00班

    • 計算:週一 20:00 下班,週二 06:00 上班。
    • 間隔時間:10 小時。
    • 判定10 小時 < 法定 11 小時。此排班未達法定最低休息時間標準,違反規定
  • B. 8:00~16:00班

    • 計算:週一 20:00 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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