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專麻通論
病人符合下列臨床條件之一,且有預立醫療決定者,醫療機構或醫師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下列何者錯誤?
A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確診之末期病人
B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若因外傷所致,其意識超過三個月無恢復跡象
C永久植物人狀態,若因外傷所致,其植物人狀態超過六個月無改善跡象
D極重度失智,臨床失智評估量表 ( clinical dementia rate, CDR ) 達三分以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延續《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臨床條件的細節,但改為「複選」形式的反向題(本題答案為兩個選項)。除了先前提到的「外傷/非外傷觀察月數門檻不同」之外,法規對「末期病人」的認定,除了須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之外,還必須經緩和醫療團隊進行至少二次照會確認,才算完整符合病主法要求的臨床條件確認程序。本題同時測試考生對「確診程序是否完整」與「觀察月數門檻是否正確」兩個易混淆的細節。
選項分析
A-❌(答案之一)「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確診之末期病人」。此敘述只提到「二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但病主法第14條對末期病人的完整確認程序,除二位專科醫師確診外,還須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本選項漏列了緩和醫療團隊照會的要件,作為對「臨床條件」的完整敘述並不周全,因此列為錯誤(不完整)敘述。
B-❌(答案之一)「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若因外傷所致,其意識超過三個月無恢復跡象」。法規明定,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若「因外傷所致」,須觀察超過六個月無恢復跡象才符合條件;本選項卻寫成三個月,把「非外傷所致」的門檻誤植到「外傷所致」的情形上,屬於明確的法規門檻錯置,為錯誤敘述。
C-✅「永久植物人狀態,若因外傷所致,其植物人狀態超過六個月無改善跡象」。永久植物人狀態若因外傷所致,法規同樣要求觀察超過六個月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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