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麻通論
目前國民健康署提供二代戒菸服務之藥物治療建議使用者,下列何者不適當?
A須年滿 18 歲
B尼古丁成癮度測試 ( FTND ) 得分達 4 分或以上
C孕婦、哺乳者
D平均 1 天吸 10 支菸或以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台灣國民健康署「二代戒菸服務」的藥物治療補助對象條件,屬於國內公共衛生政策相關的規定性知識。二代戒菸服務是政府為擴大戒菸服務可近性、降低民眾自付戒菸藥物費用而設計的政策,補助對象需符合特定條件(年齡、尼古丁成癮度、吸菸量等),並非所有想戒菸的民眾都適用藥物治療補助,部分族群則建議以非藥物的衛教與諮詢為主。
選項分析
本題為反向題,題目問「下列何者不適當」,也就是要找出「不符合藥物治療補助條件」的選項。
- A. 須年滿18歲 — ✅ 正確陳述,年滿18歲是藥物治療補助對象的基本條件之一,未滿18歲的青少年吸菸者原則上不建議直接使用藥物治療,應以非藥物衛教介入為優先。
- B. 尼古丁成癮度測試(FTND)得分達4分或以上 — ✅ 正確陳述,FTND(Fagerström Test for Nicotine Dependence,尼古丁成癮度測試)是評估菸癮嚴重度的標準化工具,得分達4分以上代表中重度尼古丁成癮,是藥物治療補助的適用條件之一。
- C. 孕婦、哺乳者 — ❌ 錯誤陳述,也是本題答案。孕婦與哺乳中的婦女並非藥物治療的建議使用對象,因為多數戒菸藥物(如尼古丁替代療法、bupropion、varenicline等)對胎兒或嬰兒的安全性證據有限或有疑慮,這類族群應優先以非藥物的戒菸衛教、行為諮詢介入為主,而非直接建議藥物治療。
- D.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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