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呼吸疾病(2)
GINA建議在兒童氣喘控制與治療的Step 2患者,使用吸入型類固醇(ICS)治療至少需要持續多久?
A3天
B3週
C3個月
D沒喘鳴即可以停止使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兒童氣喘的 Step 2 代表需要控制治療,而不是只在喘鳴出現時臨時處理。依 GINA 的治療原則,兒童通常使用每日低劑量吸入型類固醇(ICS)抑制氣道發炎,初始治療至少持續三個月,藉此觀察控制程度、確認治療效果,再由醫療人員評估是否能逐步降階。這段時間的重點不只是當下有沒有喘鳴,而是白天與夜間症狀、活動耐受度、救援藥使用及急性惡化是否都穩定。
ICS 是控制氣道慢性發炎的藥物,作用與短效支氣管擴張劑不同。症狀暫時消失,不代表氣道發炎已完全解除;若太早停藥,可能再次失去控制。因此本題要抓住「至少三個月」與「穩定後才考慮降階」兩個關鍵,而不是把短期沒有喘鳴當成停藥條件。
選項分析
A 錯誤。三天只足以看到很短期的症狀變化,不能充分評估每日低劑量 ICS 對氣道發炎與整體控制的效果,也不是 Step 2 的最低治療觀察期間。
B 錯誤。三週仍短於建議的至少三個月。兒童氣喘需要在持續控制治療下觀察症狀、夜間醒來、活動限制及急救藥需求,不能因早期改善就以三週作為停藥或降階依據。
C 正確。Step 2 兒童氣喘使用每日低劑量 ICS,初始至少維持三個月,以建立療效並確認控制是否穩定;達到良好控制後,才由醫療人員評估是否逐步降低治療強度。
D 錯誤。沒有喘鳴只表示目前一項症狀未出現,不能證明氣道發炎已消失,也不能自行停止 ICS。降階必須在整體控制穩定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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