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基礎呼治(1)
下列何者不屬於呼吸治療紀錄中,必須載明之紀錄事項?
A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B執行呼吸治療之方法及時間
C醫師指示之內容
D治療後病人之反應及副作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呼吸治療師法對執業紀錄「法定必載事項」的列舉。解題時要把兩個概念分開:第一,臨床上什麼資訊值得記錄;第二,法律條文指定哪些項目必須載明。臨床紀錄當然應忠實反映病人的狀況與治療反應,但選擇題問的是呼吸治療師法所列的法定清單,不能把醫療品質上的良好紀錄習慣直接當成法定必載項目。
第 14 條的核心可整理成三組:病人基本資料、執行呼吸治療的方法與時間、醫師指示的內容。題目四個選項中,A、B、C 正好分別對應這三組;D「治療後病人的反應及副作用」即使在臨床上可能具有重要紀錄價值,並未列在本條的三項法定必載清單內。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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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這些是確認病人身分與建立完整紀錄所需的基本資料,屬於呼吸治療師法列明的第一類必載內容。因此 A 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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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執行呼吸治療之方法及時間。 紀錄治療方法與執行時間,才能確認實際提供了什麼呼吸治療、何時執行,以及後續如何銜接照護。這是第 14 條列舉的第二類必載內容,因此 B 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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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醫師指示之內容。 呼吸治療師依法依醫師指示執行業務,醫師的指示內容是判斷治療依據與責任範圍的重要紀錄,也是第 14 條列出的第三類必載內容。因此 C 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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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治療後病人之反應及副作用。 治療反應與不良反應在照護上可能非常重要,出現異常時也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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