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小兒職治
關於抓握能力的發展,下列何者正確?
A在3至7個月是嬰幼兒最快速發展的時期
B6個月大的嬰幼兒可以橈側手指抓握(radial digital grasp)的方式拿物件
C7至8個月大的嬰幼兒可以準確地將物件放進容器中
D11個月的嬰幼兒已發展出拇指掌及食指掌抓握(pincer grasp)來拿小物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嬰兒的抓握會從出生時較反射性的握拳,逐漸轉為主動伸手、以手掌抓握,再發展出拇指與手指更精細的配合。這不是所有孩子都在同一天完成的固定流程;物件大小、練習機會和個別發展都會讓表現略有差異,但常見次序仍可協助判斷選項:先用較大片的手掌抓物,接著讓抓握逐漸偏向拇指側,再能以拇指和手指夾取小物,約第一年末可見較成熟的捏取。橈側手指抓握需要拇指與手指在沒有手掌支撐下夾住物件,通常比六個月稍晚;把物品準確放入容器也需要控制放手,通常晚於七至八個月。因此,十一個月已出現拇指與食指捏取小物的能力,符合常見發展範圍。
選項分析
**A 在3至7個月是嬰幼兒最快速發展的時期:**嬰兒早期的伸手與抓握確實變化明顯,但抓握型態會持續從手掌抓握細化到拇指手指捏取,並非到七個月就停止快速進展。常見發展資料多以一項項技能的出現年齡描述,不會將三至七個月定為所有抓握能力「最快」的共同時段;此說法過於概括,不能取代具體里程碑判斷。
**B 6個月大的嬰幼兒可以橈側手指抓握拿物件:**六個月時常見以手掌抓握,或抓握位置逐漸移向拇指側的橈側掌握。橈側手指抓握則是拇指與手指共同夾物,手掌不再支撐物件,通常約七至九個月或稍後才逐漸出現,因此六個月的時間點偏早。
**C 7至8個月大的嬰幼兒可以準確地將物件放進容器中:**這個年齡可能開始練習主動放開物件,也可能嘗試把物品移入容器,但動作控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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