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職治技術
下列那一項最符合Zemke與Clark(1996)所提出的共同職能(co-occupation)概念?
A小林兒時遭父親拋棄家庭,因此現在面臨自己擔任父親角色時,不僅要求自己照顧孩子生活起居,更強調陪伴成長的重要性
B職能治療師在治療室提供病患服務
C小陳擔任長者的照顧服務員,協助長者日常生活活動的進行
D小金在小學教書之餘,課後無償擔任弱勢學生的課業輔導工作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共同職能(co-occupation)指兩人或多人共同參與一項職能,彼此的投入會影響活動如何進行,也影響參與者本身。判斷重點不是兩個人是否待在同一處,也不是一方是否替另一方提供服務,而是雙方是否都參與共同的職能,並透過身體行動、情感、意圖或意義產生連結。親子照顧是常見例子:孩子參與日常照顧,成人也把照顧孩子視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雙方在過程中互相回應。
Zemke與Clark早期討論共同職能時,特別關注母親與孩子共同參與日常職能的情形。後續職能科學論述進一步說明,共同職能涉及共享的身體參與、情感、意向及意義;參與者彼此影響,並非一人只是被動接受另一人的活動。因而,閱讀選項時應觀察互動是否具體、共享參與是否明確,以及兩人的經驗如何形塑共同活動。
選項分析
- **A 正確:**小林過往的家庭經驗影響他如今如何理解父親角色。他不只安排孩子的生活照顧,也重視陪伴孩子成長;父親的投入與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成長相互交織,最清楚呈現親子共同參與、雙方都受這段職能經驗影響的脈絡。
- **B 不正確:**治療師在治療室提供專業服務,描述的是治療角色及服務情境,沒有交代治療師與另一人共同投入同一項日常職能、共享意圖或互相影響的參與。只要同處一室或發生互動,並不足以判定為共同職能。
- **C 不正確:**照顧服務員協助長者進行日常活動,可能提供共同職能的情境;若長者也主動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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