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職治技術

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用以協助身障個案達成職業重建目標,不包括下列何者勞政資源?

A身心障礙鑑定服務
B手語翻譯服務
C工作行為/態度養成訓練
D職務再設計服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業重建的焦點,是協助身心障礙者依照能力、興趣與工作目標,取得並維持適合的工作。個案管理員會依需求與能力連結不同資源,服務可包含就業前準備、媒合與穩定就業後支持。判斷某一項服務是否屬於勞政資源,應看它由哪個主管體系提供,以及服務目的是否直接支持職業訓練、求職、職場適應或工作環境調整。身心障礙鑑定和職業重建可能在服務流程中彼此銜接,但兩者的主管業務不同:前者是確認身心障礙資格與需求的鑑定,後者是促進就業的服務。衛生福利部設有身心障礙鑑定專區,勞動力發展署則列有職業重建個案管理、職業訓練、支持性就業及職務再設計等就業資源。[1][2]

選項分析

  • A 身心障礙鑑定服務:正確答案。 身心障礙鑑定由衛生福利體系辦理,包含鑑定醫院、鑑定規範與相關評估資訊;它可能是後續服務的重要依據,但不是題目所問的勞政職業重建資源。[1]
  • B 手語翻譯服務:不選。 聽覺或語言溝通需求可能影響面試、訓練及工作執行。勞動力發展署的職務再設計服務可依工作需要提供手語翻譯、聽打或其他職場人力協助,因此這項支持可納入勞政就業服務。[3]
  • C 工作行為/態度養成訓練:不選。 職業重建不只協助媒合職缺,也可透過職業訓練、支持性就業與職場學習,提升個案的工作技能、職場適應及穩定就業能力。勞動力發展署提供的身障就業學習資源也包含工作態度和工作技能課程,符合就業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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