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治-小兒職治
下列何者非擺位輔具的附加支持物選用原則?
A須符合孩童尺寸且能分散身體壓力
B選擇須從身體遠端往近端評估
C以提供最少必要的支持為原則
D支持面須穩定堅實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擺位輔具的附加支持物,例如骨盆帶、軀幹側支撐或腿部支撐,應配合孩童目前的姿勢控制與活動需求。評估順序由近端(proximal,靠近軀幹)往遠端(distal,離軀幹較遠)進行,先確認骨盆與軀幹這個穩定基礎,再決定是否需要往下肢或上肢增加支持。這樣才能看清楚哪一段真的需要輔助,也避免先固定末端卻忽略骨盆歪斜或軀幹不穩。
選項分析
**A 須符合孩童尺寸且能分散身體壓力:**這是合宜原則。附加支持要小而薄,能貼合孩童身體;同時接觸面也要足夠,讓力量分散,而不是讓支撐邊緣集中壓在皮膚或骨突上。尺寸過大可能讓孩童被迫遷就輔具,尺寸過小則可能造成局部不適,反而增加抗拒或壓力。
**B 選擇須從身體遠端往近端評估:**這是錯誤順序。教材建議附加支持依近端到遠端評估,例如先看骨盆、軀幹是否穩定,再考慮腿部或其他末端部位。若從遠端往近端,可能先加上腿部或手臂支持,卻沒有處理造成姿勢偏移的骨盆或軀幹問題,所以 B 是題目要找的「非原則」。
**C 以提供最少必要的支持為原則:**這是合宜原則。支持的目的在協助姿勢與功能,不是把身體固定得越多越好。若孩童已有足夠的頭部或軀幹控制,就不必再加上會限制自主調整的支撐;需要時才逐步增加,並觀察其活動品質與舒適度。
**D 支持面須穩定堅實:**這是合宜原則。穩固的支持面較能維持身體排列;若底面隨重量移動、下陷或變形,孩童可能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