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職治-職治概論
職能治療所負責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應指定合於負責職能治療師資格者代理,此代理人最長可代理多久期限?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職能治療所負責人不能執行業務時,職能治療師法對代理人的資格、代理期限與行政程序所作的規定。解題時要先抓住兩個層次:第一,負責人不能執行業務時,必須指定符合負責職能治療師資格的人代理;第二,代理期間有明確的最長上限,不能因為診所仍需維持運作,就任意延長到數年。職能治療師法第20條之1規定,這種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若代理超過一個月,另有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的程序,但備查要求不會把一年上限改成更長。
選項分析
- A:正確。 一年是職能治療師法第20條之1所定的最長代理期間,符合題目問的法定上限。
- B:錯誤。 兩年已超過一年上限。即使代理期間超過一個月需要辦理備查,也只是行政程序,不能因此延長到兩年。
- C:錯誤。 三年同樣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一年,與負責人代理制度的期限不符。
- D:錯誤。 五年遠超過一年上限;職能治療所的持續營運需求不能取代法律明定的代理期限。
答案解析
依職能治療師法第20條之1,職能治療所負責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指定合於負責職能治療師資格者代理,且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因此本題問「最長可代理多久」,直接對應的答案是A,一年。這項規定讓機構在負責人暫時不能執行業務時,仍可由合資格人員維持必要運作,同時避免以長期代理取代正式負責人的法定責任;代理是暫時性安排,不是把負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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