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職治-小兒職治
職能治療介入對於脊髓損傷孩童所提供的目的性活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門診期不需透過神經肌肉再教育(neuromuscular reeducation)方式來協助動作功能的恢復
B住院期採用任務訓練(task training)或反覆練習同一任務的方式,將有助於增進動作功能
C住院期可採用電刺激(electrical stimulation)以回復協調性和力量,但須注意電燒傷的風險
D急性期動作功能的恢復需在有脊髓骨科(spinal orthopedic)設備下進行,但會影響獨立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脊髓損傷(spinal cord injury, SCI)兒童的職能治療,需依損傷程度、恢復潛力、年齡與活動目標安排介入;目的性活動不只是讓孩子完成一個動作,更是把神經肌肉恢復、動作學習、日常生活與未來參與連在一起。復健可包含神經肌肉再教育、任務導向練習、重複練習、功能性電刺激與適當的支具或設備。住院、急性期與門診期的重點會調整,但並不代表進入門診後就放棄動作恢復訓練。
本題問錯誤敘述,關鍵在A的「門診期不需」字樣。兒童SCI在門診仍可透過活動導向治療與神經肌肉再教育促進殘存功能、改善動作控制,或把恢復中的動作轉化為自我照顧、遊戲、學校及社交活動;因此A把介入原則說成完全不需要,是錯誤的絕對化敘述。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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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 門診期仍可依神經肌肉狀態與功能目標進行神經肌肉再教育,包括誘發可用肌群、改善動作順序與控制、練習移位或上肢功能,並與實際職能活動結合。即使完整恢復有限,訓練也能協助代償、提升效率與參與,不是「不需要」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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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 任務訓練(task training)要求直接練習想要改善的功能,搭配部分任務、完整任務及高重複次數的練習。住院期以重複同一任務建立動作模式,可讓兒童在安全監測下練習姿勢控制、轉位、推進或自我照顧,符合動作學習與功能復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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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 電刺激,尤其功能性電刺激(fu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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