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職治-職治概論
有關職能治療介入處理模式(Occupational Therapy Intervention Process Model)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由下而上進行治療目標的設定及規劃 ②分析時不需要考量活動環境需求 ③以個案為中心介入模式 ④以職能為焦點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介入處理模式(Occupational Therapy Intervention Process Model, OTIPM)把介入焦點放在個案實際想做、需要做或被期待完成的職能,以及這些活動在真實情境中的表現。它不是先把個案拆成孤立的身體功能,再由治療者單向安排訓練;而是從個案的職能需求和生活脈絡出發,透過共同推理形成目標與介入計畫。
OTIPM 的重要精神包括個案中心、職能為焦點,以及在自然或接近自然的活動情境中觀察表現。分析活動時要看活動本身的要求、個案的表現技巧與身體或心理因素,也要看環境如何促進或限制參與。環境不是可有可無的背景,而是職能表現的一部分。因此,看到「個案為中心」和「以職能為焦點」時,應優先聯想到本模式;看到忽略環境或把目標固定描述成由下而上,則要提高警覺。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由下而上」通常是先從身體功能或基礎能力推論較高層次表現,並非 OTIPM 設定職能目標的主要取向。OTIPM 先關注有意義的職能表現與個案需求,再依分析結果決定適當介入。
- B 錯誤。 活動分析不能不考量環境需求。活動的空間、工具、時間、社會互動、規則與任務要求,都可能改變個案能否完成活動;只看個案本身會漏掉重要的可調整因素。
- C 正確但不足以單獨構成答案。 OTIPM 確實以個案為中心,重視個案的目標、選擇、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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