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專麻通論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陳先生回南部與家人聚餐,當回到北部工作時身體不適就醫,診斷為新冠肺炎住院治療,疫情調查人員將其個人診斷告知家人、餐廳與公司,該情況是否有不當洩漏病人隱私?而此原因為何?
A有,陳先生可能因病受他人異樣眼光
B有,餐廳因停業消毒,損失嚴重
C沒有,得了新冠肺炎的病人沒有隱私權
D沒有,對社會負有更高責任,疫情調查以阻斷傳播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傳染病防治屬於公共衛生法規範疇,其核心精神在於平衡「個人隱私權」與「公共衛生利益(阻斷傳播鏈)」。依台灣傳染病防治法,政府機關、醫事機構與醫事人員因業務知悉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等相關資料,原則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任意洩漏;但為執行法定疫情調查與防治措施,法規也授權在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並揭露特定資訊,此屬「依法有據」的例外情形。本題透過情境案例,考核學員對疫情調查揭露個人診斷資訊之法理判斷。
選項分析
A-❌「有,陳先生可能因病受他人異樣眼光」。此敘述僅描述可能的負面社會後果(他人異樣眼光),並非法理上判斷是否構成「不當洩漏隱私」的依據;疫情調查依法執行本身並不因可能招致異樣眼光而變成不當洩漏,故此非正確理由。
B-❌「有,餐廳因停業消毒,損失嚴重」。餐廳停業消毒屬於防疫必要措施所產生的營業損失,與「病人隱私是否被不當洩漏」屬於不同層次的問題,也非判斷疫調揭露是否洩漏隱私的法理依據,故不正確。
C-❌「沒有,得了新冠肺炎的病人沒有隱私權」。此敘述將病人隱私權「完全剝奪」,過於武斷且於法無據——傳染病病人仍享有一般隱私權保障,只是在傳染病防治法明確授權的疫情調查與防治範圍內,其隱私保護會依比例原則有所限縮,而非「完全沒有」隱私權,故此敘述不正確。
D-✅(答案)「沒有,對社會負有更高責任,疫情調查以阻斷傳播鏈」。傳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