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基礎呼治

醫學倫理的原則包括眾多概念,但每一個原則應用在專業的執業(professional practice)上,都可以分為兩個組成部分,這兩個部分指的是:

A專業能力(competency)與執業品質(quality)
B病人權利(patient right)與病人責任(patient duty)
C職業責任(professional duty)和病人權利(patient right)
D身體自主權(autonomy)和心靈的自主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醫學倫理原則應用於臨床執業時,每個原則都包含兩個互補的組成部分:「職業責任」(professional duty)代表醫療專業人員必須遵守的義務,「病人權利」(patient right)代表病人享有的保障。

選項分析

  • (A) 職業責任(professional duty)和臨床責任(clinical responsibility):錯誤。兩者都偏向醫療人員端的義務面向,缺少病人端的權利視角。臨床責任(clinical responsibility)只是職業責任的一個子集,並非獨立的第二個組成部分。
  • (B) 個人自主權(individual autonomy)和病人權利(patient right):錯誤。個人自主權是四大倫理原則之一(autonomy),屬於「上位原則」而非「組成部分」;且此選項缺少專業人員義務面向。
  • (C) 職業責任(professional duty)和病人權利(patient right):正確。美國呼吸照護學會(AARC)的倫理守則明確將呼吸治療倫理分為兩大面向——職業責任(維持專業能力、執行能力範圍內治療、保護病人隱私)與病人權利(尊重知情同意權、拒絕治療權、隱私權)。每個倫理原則在臨床中都同時產生這兩個互補的組成部分。
  • **(D) 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和個人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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