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生理障礙
下列何者為燒燙傷病患在急性期時,使用副木的正確原則?
A手部二至三度燒燙傷時,應全日穿戴副木,不宜作運動
B植皮手術後五到十天為了保護植皮區,副木應持續性穿戴
C肌腱裸露時為了避免感染,先不要穿戴副木
D意識不清的病患為避免碰撞再次受傷,先不要穿戴副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燒燙傷急性期使用副木,主要是維持關節在抗攣縮姿勢、保護受傷或手術修補的組織,並在需要時固定植皮區。副木不等於所有活動都要停止:若沒有醫療上的固定需求,仍需依傷口狀況安排活動與運動。植皮後通常會在一段時間內持續固定受影響部位,以降低移動造成的剪力、協助植皮黏附;確切時間會依植皮位置、癒合情形及外科醫囑調整。肌腱裸露或病人意識不清,也不是一概不使用副木的理由。
選項分析
- **A 手部二至三度燒燙傷時全日穿戴副木且不宜運動:錯誤。**深部燒傷可能需要持續配戴副木,但在醫療團隊允許的時段仍要安排活動與運動,避免關節僵硬及攣縮。植皮後固定是特定時期的保護措施,不代表整個急性期都不能運動。
- **B 植皮術後持續穿戴副木以保護植皮區:符合原則。**植皮後常需連續固定受影響關節一段時間,避免剪力影響植皮黏附。指引常見的固定期約為五至七天,之後依情況改為夜間配戴;選項的核心原則正確,但「五到十天」不是適用所有植皮位置與個案的固定時程,需由手術與燒傷團隊決定。
- **C 肌腱裸露時先不要穿戴副木:錯誤。**裸露肌腱需要妥善覆蓋並避免張力;副木可協助保護脆弱組織、維持適當姿勢。感染預防仰賴傷口照護與無菌處理,不能因此一概取消副木。
- **D 意識不清時先不要穿戴副木:錯誤。**意識不清、鎮靜或無法主動活動時,病人更難自行維持關節位置或參與伸展;副木可用來保護組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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