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職治-心理障礙

根據美國在1990年頒布的特殊教育法案(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中,對於兒童嚴重型情緒障礙(serious emotional disorder)的界定,下列何者錯誤?

A因為孩童無法維持令人滿意之同儕關係而影響其在校表現
B因為孩童智力、感覺或健康因素而影響其在校表現及學習能力
C因為孩童個人的問題產生的身體症狀或恐懼影響其在校表現
D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的孩童也在此範圍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及其施行規定,把情緒障礙列為特殊教育資格類別之一。判定不是只看孩子是否出現某一種情緒或行為,而要確認相關特徵持續一段長時間、程度明顯,並對教育表現造成不利影響。法規列出的例子包括無法建立或維持令人滿意的人際關係、在不適當情境出現行為或情緒反應、持續不快或憂鬱,以及因個人或學校問題出現身體症狀或恐懼。法規也明確說明,學習困難若可由智力、感覺或健康因素解釋,就不符合該項情緒障礙特徵;精神分裂症則明列在情緒障礙範圍內。因此,選項 B 把排除條件顛倒,是本題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同儕關係困難影響在校表現:符合。 法規列出無法與同儕或教師建立、維持令人滿意的人際關係,且須符合持續時間、明顯程度及教育影響等條件。此選項概念符合規定。
  • B 智力、感覺或健康因素造成學習困難:錯誤。 法規的意思是,學習能力不足若可由智力、感覺或健康因素解釋,便不能以這項特徵支持情緒障礙分類。選項卻說這些因素造成的困難屬於情緒障礙,方向正好相反。
  • C 個人問題相關的身體症狀或恐懼:符合。 規定列出因個人或學校問題而傾向出現身體症狀或恐懼,作為可能特徵之一;仍需合併法規要求的持續性、程度與教育影響判斷。
  • **D 精神分裂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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