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職治-小兒職治

職能治療師處理口腔動作問題時,有關環境調整(environmental adaptations)的策略,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建議家長讓孩童有固定的吃飯行程,例如在固定時間與地點吃飯,餐間不要隨意讓孩童吃零食或喝飲料
B一般發展孩童進食時間約為15~20分鐘,因此建議有進食問題的孩童,也應該在20分鐘內完成進食,避免疲累
C若孩童容易因為環境刺激而分心,建議家長可以提供較為單純的環境,如燈光微暗、沒有噪音或有輕音樂的環境
D可以調整食物與湯品的順序,例如有些孩童在飢餓時比較願意吃具挑戰的食物,就可以先提供較挑戰的食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進食環境調整常從固定用餐時間、減少餐間零食,以及降低干擾開始。對有進食困難的孩子,用餐也可以設定時間界線,但界線應配合孩子的能力與照護計畫;不能只拿一般發展孩子的平均用餐時間,要求所有孩子在同一時限內吃完。 文獻常建議一餐約二十至三十分鐘,或以約三十分鐘為上限。這與「所有有進食困難的孩子都必須在二十分鐘內完成」不同。觀察疲倦、進食效率和孩子的飢餓訊號,才能調整合適的進餐安排。

選項分析

  • A 固定時間與地點、餐間不隨意吃喝:適當。 規律的用餐與點心時間能減少整天零食造成的食慾變化。兒童餵食指引也建議兩餐之間避免食物或含熱量飲品,水除外。
  • B 一律要求二十分鐘內吃完:最不適當。 有進食困難的孩子不一定能照一般孩子的平均速度完成。建議的用餐時間常為二十至三十分鐘,並非以一般孩子的十五至二十分鐘平均值,訂出每位孩子都不能超過二十分鐘的規則。
  • C 減少環境刺激:適當。 若孩子容易分心,可安排安靜、少干擾的用餐空間。燈光或音樂需依孩子反應調整;重點是減少會搶走注意力的刺激,而不是一定要使用特定燈光或音樂。
  • D 趁孩子有食慾時先提供較具挑戰的食物:適當。 可依孩子的食慾與接受度安排食物順序。兒科建議鼓勵孩子在預定用餐時保持適度飢餓,並在孩子先吃飽偏好的食物前,提供其他食物;不必把較具挑戰的食物永遠留到最後。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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