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職治-心理障礙

根據DSM-5,下列敘述何者符合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症(Bipolar I Disorder)?

A有一段明顯的輕躁症發作及鬱症發作
B有一段明顯的躁症發作
C有一次以上輕躁症發作,以前沒有鬱症發作
D每週平均脾氣爆發3次以上,持續易怒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症(Bipolar I disorder)的核心診斷條件,是至少曾有一次明顯的躁症發作。是否曾有鬱症發作不是診斷第一型的必要條件;相較之下,第二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的典型發作組合是輕躁症與重鬱症,且沒有躁症發作。判斷選項時,應抓住「躁症」這個分界,不能只因情緒高低變化、易怒或脾氣爆發,就推論符合第一型。[1][2]

選項分析

  • A. 有輕躁症及鬱症發作:這種發作組合較符合第二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的典型描述,前提是沒有躁症發作;它沒有提供第一型所需的躁症發作,因此不選 A。[1][2]
  • B. 有一段明顯的躁症發作:至少一次躁症發作是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的必要診斷特徵。憂鬱發作可能出現,但不是成立第一型診斷的必要條件,因此 B 正確。[1][2]
  • C. 有輕躁症發作,但以前沒有鬱症發作:輕躁症不等於躁症,單有輕躁症、又沒有躁症發作,不能符合第一型;若也沒有重鬱症發作,所述組合也不符合第二型的典型診斷條件。[1]
  • D. 每週平均脾氣爆發三次以上且持續易怒:這類描述與兒童及青少年破壞性情緒失調症(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 DMDD)的部分特徵相似,但僅憑發作頻率不足以診斷 DMDD;它也沒有描述躁症的明確發作型態,因此不能據此判定為第一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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