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容易疲倦(fatigue)而無法執行日常例行活動,下列建議方案何者最不適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疲勞管理的重點不是把所有活動都取消,也不是單純要求個案長時間躺床,而是依個案的能量與耐受度重新安排活動。職能治療會運用活動分級、能量保存、工作簡化、適當輔具,以及活動與休息的平衡,讓個案保留足夠體力完成重要的日常生活。若只是加長臥床時間,可能減少活動量、造成去適能,反而讓之後的活動更吃力,因此最不適切的建議是 D。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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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依活動費力程度調整執行順序:這是合理的活動管理方式。可把較耗能或較重要的活動安排在個案精神與體力較好的時段,再穿插較輕鬆的活動或預定休息,避免把多項高負荷工作集中在同一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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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使用適當的輔具:輔具或適應性設備可以減少完成活動所需的體力、維持姿勢的負擔或不必要的動作,幫助個案把有限能量留給重要任務。使用前仍要依個案的功能、環境與安全需求選擇及訓練,不是任意增加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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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簡化活動的步驟:把複雜活動拆成較小的步驟、分段完成或刪除不必要的程序,可降低單次活動的能量需求。若配合適當休息與個案反應調整,符合活動修改與能量保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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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加長臥床休息時間:最不適切。休息確實是疲勞管理的一部分,但重點是有計畫地安排活動與休息,而非不加判斷地延長臥床。長時間不活動可能造成肌力與心肺耐力下降、去適能及功能退化,之後完成同樣日常活動需要更多能量,形成「越少動、越難活動」的循環。
答案解析
本題採公告答案 D。判斷疲勞管理方案時,要分辨「有計畫的休息」與「延長臥床」並不相同。前者是依個案的能量變化安排短暫休息、分散活動負荷,必要時調整活動內容;後者若成為沒有明確目的的長時間不活動,可能降低身體對活動的耐受度。
A、B、C 都是在降低單次活動的能量成本,或讓有限能量更有效地用在重要活動上。依費力程度排順序,可避免體力在不重要的工作上先被消耗;適當輔具可減少動作與姿勢負擔;簡化步驟可讓任務分段完成。這些方式也要配合個案的症狀、功能與安全狀況調整,不代表強迫個案超過耐受度。
相對地,D 把休息直接等同於延長臥床,沒有處理活動與休息的平衡,也沒有保留逐步維持功能的安排。在沒有其他醫療指示需要臥床的情況下,這不是一般疲勞管理的優先策略,所以 D 為最不適切的建議。若疲勞突然加劇、伴隨新的身體症狀或明顯影響安全,仍應先尋求醫療評估,再由團隊訂定合適的活動計畫。
核心知識點
- 能量保存的核心:安排優先順序、調整速度、分段完成、適時休息,並在個案可耐受的範圍內維持活動。
- 活動修改:可簡化步驟、使用輔具、改變工作方法與環境,降低完成日常活動的能量成本。
- 休息不等於長期不動:短暫且有計畫的休息有助於恢復;長時間臥床可能導致去適能、耐力下降與功能退化。
- 依個案反應調整:活動量、休息時間與進展速度都要看個案當下的疲勞、功能、安全與實際生活目標,不能只套用固定時數。
參考資料
- Fatigue self-management led by occupational therapists and/or physiotherapists for chronic conditions
- Role of OT in comprehensive integrative pain management
-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Activity Management for Fatigue
- Recommendations: ME/CFS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 Managing your energy to help with fatigue, pain or breathlessness
- Managing fatigue with occupational ther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