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檢)血液(2)
有關新鮮冷凍血漿(fresh frozen plasma)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保存在-20℃以下,可以保存1 年
B解凍後,應於2 小時內輸用
C用於補充第八凝血因子,在解凍後,保存在1~6℃,可保存期限為7 天
D如果在-20℃以下超過期限時,可以當作冷凍血漿使用再保存4 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新鮮冷凍血漿(fresh frozen plasma, FFP)是血庫中重要的血液製劑,含有完整的凝血因子與血漿蛋白,臨床上用於補充凝血因子不足或大量輸血時的替代治療。FFP的保存條件、解凍後使用時限,以及超過凍藏效期後的處理方式,都有嚴謹的血庫作業規範,其中不同凝血因子(尤其是不安定的第五、第八凝血因子)在保存過程中的穩定性差異,更是影響臨床使用選擇的重要依據。掌握這些保存與時效規範,是判斷本題正確答案的關鍵。
選項分析
- A ✅ 新鮮冷凍血漿於-18℃(常述為-20℃)以下冷凍保存,效期為採血後1年,此為AABB與台灣血庫作業規範共同標準,此敘述適當。
- B ✅ 血漿解凍後若置於室溫,應於2小時內輸用;若無法立即輸用則應置於1至6℃冷藏並儘速輸用,此敘述符合實際血庫作業規範,適當。
- C ❌ 解凍後之血漿於1至6℃冷藏,實際容許延長使用的上限為5天(原24小時再加4天,重新標示為Thawed Plasma),並非7天;且第八凝血因子屬不安定因子,解凍冷藏24小時後即快速下降,5天內約可下降30%至50%,因此延長儲存的血漿並不適合用來補充第八凝血因子,天數與適應症皆有誤,此敘述最不適當,為本題答案。
- D ✅ FFP於-18℃以下冷凍保存逾1年效期後,若持續維持冷凍狀態未解凍,可重新標示為冷凍血漿(Frozen Plasma, FP)並再延長4年使用(自採集起共計約5年),因僅第五、第八等不安定凝血因子含量下降,其餘穩定凝血因子成分仍可用於一般凝血因子替代治療,此敘述適當。
答案解析
本題答案為C。解凍後的血漿若置於1至6℃冷藏,血庫作業規範容許的延長使用上限為5天,而非7天;更重要的是,第八凝血因子屬於不安定因子,解凍冷藏後會隨時間快速流失,延長保存數日後的血漿並不適合作為補充第八凝血因子之用途,因此本選項在保存天數與臨床適應症上皆與實證不符。相對地,A、B、D三個選項分別描述FFP冷凍保存的效期、解凍後短時間輸用的規範,以及逾期後轉為冷凍血漿延長使用的作法,皆與血庫作業規範及文獻證據相符。
核心知識點
- FFP冷凍保存:-18℃以下,效期1年;解凍後室溫應於2小時內輸用。
- 解凍後冷藏(1至6℃)延長使用上限為5天,並重新標示為Thawed Plasma。
- 第八凝血因子為不安定因子,解凍冷藏後迅速下降,延長保存血漿不宜用於補充第八凝血因子。
- FFP逾冷凍效期後可轉標示為冷凍血漿(FP),再延長4年使用,因僅不安定因子下降,其餘穩定成分仍可用。
參考資料
- Lab Dept: Transfusion Services - FFP/FP (Thawed Plasma) Transfusion
- Coagulation factor stability and sterility of thawed FFP stored at 2-6°C for five days - PMC
- Stability of Thawed Apheresis FFP Stored for up to 120 Hours at 1°C to 6°C - Wiley
- 臺北榮民總醫院 血液成分使用準則
- 血庫作業補充說明 - 中華民國輸血學會
- Wikipedia - Fresh frozen plasma
- Animal Blood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