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專麻通論

有關專科護理師執業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執業範圍包括: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醫療 輔助行為及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之醫療業務
B113 年新增家庭科專科護理師,係為拓展在社區以人口群為基礎之健康照護角色功能, 其執業場域限於社區,不得於醫院執業
C取得美國專科護理師證書並在美國實際執業多年,返國後仍需重新考取我國專科護理師 證書,才能執行專科護理師業務
D進階藥理、病理及生理為基礎之分析判斷、臨床推理及醫療照護之能力是專科護理師 執業應具備核心能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詢問「何者錯誤」),考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 NP)執業規範的整體樣貌,包括法定執業範圍、113年新增之家庭科專科護理師制度定位、國外證書於我國之適用限制,以及核心執業能力要求。作答時須逐一檢視四個選項敘述是否與現行專科護理師相關法規及制度規劃相符,找出唯一與事實不符(錯誤)的敘述作為本題答案。

選項分析

A.✅ 執業範圍包括: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醫療輔助行為及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之醫療業務——敘述正確。這四大類項目正是現行專科護理師法定執業範圍的完整涵蓋內容,包含護理專業本職(評估、預防保健、指導諮詢)以及在醫師監督下依醫療業務辦法所賦予的醫療輔助業務,符合現行制度對專科護理師角色定位之描述。

B.❌ 113年新增家庭科專科護理師,係為拓展在社區以人口群為基礎之健康照護角色功能,其執業場域限於社區,不得於醫院執業——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113年新增家庭科專科護理師之立法目的,確實是為拓展以人口群為基礎(population-based)之社區健康照護角色功能,這部分描述正確;但後段「執業場域限於社區,不得於醫院執業」則與實情不符。家庭科專科護理師之執業場域並未被限定僅能在社區、完全排除醫院,其設計是「拓展」執業角色至社區場域,而非「限制」其只能在社區、不能於醫院執業,這是選項刻意混淆「拓展場域」與「限縮場域」兩種相反概念的典型陷阱。

C.✅ 取得美國專科護理師證書並在美國實際執業多年,返國後仍需重新考取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才能執行專科護理師業務——敘述正確。我國專科護理師資格採屬地主義,須依我國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完成訓練並通過甄審取得證書,方得於我國執行專科護理師業務;即使持有國外(如美國)之對應證書並有豐富臨床經驗,返國後仍不能逕行以外國證書執業,須依我國法規重新取得資格,此為兩國證照制度不互相自動承認之常見規定。

D.✅ 進階藥理、病理及生理為基礎之分析判斷、臨床推理及醫療照護之能力是專科護理師執業應具備核心能力——敘述正確。專科護理師作為進階護理實務(advanced practice nursing)人員,其核心能力確實建立在進階藥理學、病理學、生理學等基礎科學之上,強調以此為根基進行臨床分析判斷、臨床推理(clinical reasoning)及提供醫療照護,這是專科護理師有別於一般護理人員、能承擔醫師監督下醫療業務之能力基礎,敘述與制度規劃相符。

答案解析

本題答案為B。113年新增家庭科專科護理師的立法用意在於「拓展」專科護理師以人口群為基礎的社區健康照護角色功能,讓專科護理師的服務場域從既有的醫院體系延伸至社區,補足社區整合照護的人力缺口,並非反過來「限制」家庭科專科護理師只能在社區執業、完全禁止於醫院執業。選項B前半段敘述立法目的正確,但後半段將「拓展至社區」錯誤地窄化為「僅限社區、不得於醫院執業」,與制度規劃的方向相反,屬於本題唯一的錯誤敘述,故為反向題之答案。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①專科護理師法定執業範圍涵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護理指導諮詢及醫師監督下之醫療業務辦法所定業務,四者缺一不可;②113年新增家庭科專科護理師之目的為「拓展」社區人口群健康照護角色,非限制執業場域僅能於社區,仍可於醫院執業,考生須留意「拓展」與「限縮」用詞方向是否被題目刻意對調;③外國專科護理師證書於我國不當然承認,須依我國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重新取得資格方得執業;④進階藥理、病理、生理等基礎科學為專科護理師臨床分析判斷與臨床推理能力之根基,屬進階護理實務核心能力範疇。

參考資料

  1.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專科護理師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