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呼吸疾病
關於氣喘(asthma)病人之藥物治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吸入型類固醇為治療首選藥物
B單獨長期使用長效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會增加病人死亡率
C不可單獨使用抗白三烯劑治療
D急性發作時,短暫使用口服類固醇有助於降低病人住院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氣喘(asthma)的藥物治療要分辨控制氣道發炎的藥物、長效支氣管擴張劑,以及急性惡化時的短期處置。吸入型類固醇(inhaled corticosteroid, ICS)是控制發炎的基礎;長效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long-acting beta2-agonist, LABA)若用於氣喘,應有 ICS 的抗發炎保護,不能長期單獨使用。抗白三烯劑雖然效果通常不如 ICS,卻不是所有情況都禁止單獨作為替代控制藥物,選項中的絕對語氣正是判斷重點。
選項分析
- A. ICS 為治療首選藥物—不選。 ICS 可抑制氣道發炎,降低症狀、急性惡化與未來風險,是氣喘控制策略的核心。這項敘述的方向正確,實際處方仍須依嚴重度與控制情形調整。
- B. 單獨長期使用 LABA 會增加死亡率—不選。 LABA 可持續放鬆支氣管,但單獨使用沒有 ICS 的抗發炎作用;安全資料顯示氣喘病人單用 LABA 可能增加嚴重氣喘相關事件與死亡風險。因此 LABA 應與 ICS 合併,不能把單方長期使用當作控制治療。
- C. 不可單獨使用抗白三烯劑治療—正確,為題目所問的錯誤敘述。 抗白三烯劑(leukotriene receptor antagonist, LTRA)效果較 ICS 弱,但對部分病人仍可作為替代控制選項,尤其在不願或不易使用 ICS 時。把它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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