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麻進階

肥胖病人麻醉藥物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嗎啡類 劑量應根據 LBW 計算
B誘導期 propofol 採用 LBW 計算藥物劑量
Csuccinylcholine 採用 LBW 計算藥物劑量
D非去極化肌肉鬆弛劑,採用 LBW 計算藥物劑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肥胖病人麻醉藥物劑量調整的核心觀念——不同藥物在肥胖病人身上該用哪一種「體重計算基準」給藥。臨床上常用的體重計算基準有三種:總體重(total body weight, TBW,病人實際體重)、理想體重(ideal body weight, IBW,依身高估算的標準體重)、以及淨體重(lean body weight, LBW,扣除多餘脂肪組織後的體重,介於IBW與TBW之間)。由於脂肪組織的血流灌注與代謝活性遠低於肌肉及內臟等淨體組織,若麻醉藥物劑量單純依總體重(TBW)給藥,容易造成肥胖病人藥物過量、藥效延長、甦醒延遲;但若不同藥物一律套用同一種計算基準(如都用LBW),也可能因藥物本身的藥理特性(脂溶性高低、分布體積、清除機轉)不同而造成劑量不足或風險增加。本題要求找出「錯誤」的敘述(原公告單選A,經官方疑義試題審議後更正為複選A、C、D)。

選項分析

A ✅(敘述錯誤,本題答案之一):本選項主張「嗎啡類藥物劑量應根據LBW計算」。嗎啡(morphine)屬於親水性(hydrophilic)鴉片類藥物,與fentanyl、sufentanil等高脂溶性合成鴉片類藥物的藥理性質並不相同:高脂溶性鴉片類藥物因為容易分布進入脂肪組織,劑量計算多建議以LBW為基準,可避免以總體重計算造成過量;但嗎啡這類親水性藥物在體內的分布體積與代謝清除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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