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專師通論

根據 Rome IV 準則,下列何者為診斷腸躁症之必要條件?

A反覆腹脹或腹部不適
B反覆腹痛平均每週至少 1 天,持續近 3 個月
C無痛性腹瀉持續 6 個月以上
D大腸切片顯示黏膜淋巴球浸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腸躁症(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是以反覆腹痛及排便相關變化為核心的功能性腸胃疾病。Rome IV 準則的判讀要先抓住必要症狀與時間條件:最近 3 個月平均每週至少 1 天出現反覆腹痛,且症狀至少在診斷前 6 個月已開始;腹痛還要和排便、排便頻率或糞便型態的改變至少兩項有關。單獨的腹脹、無痛性腹瀉或切片結果,都不能取代這個核心條件。

選項分析

  • A:錯誤。 腹脹或腹部不適可以伴隨腸躁症,但不是 Rome IV 診斷腸躁症的必要核心。Rome IV 將反覆腹痛放在定義中心,不能只因病人反覆腹脹就下診斷。
  • B:正確。 反覆腹痛平均每週至少 1 天,出現在最近 3 個月,是 Rome IV 的核心時間與症狀條件;完整診斷還要確認症狀至少在診斷前 6 個月已開始,並符合排便或糞便變化的相關條件。
  • C:錯誤。 無痛性腹瀉不是腸躁症的必要條件。腸躁症的定義需要反覆腹痛,若以腹瀉為主且沒有腹痛,應依情境評估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持續時間直接診斷腸躁症。
  • D:錯誤。 大腸切片顯示黏膜淋巴球浸潤不是 Rome IV 的必要條件;這類組織學發現反而需要考慮其他腸道病變,不能當作腸躁症的診斷門檻。

答案解析

本題答案為 B。Rome IV 對成人腸躁症的核心是最近 3 個月平均每週至少 1 天的反覆腹痛,並且腹痛和排便、排便頻率改變、糞便型態改變三者中的至少兩項有關;症狀開始時間則須至少早於診斷 6 個月。題目中的 B 雖然只列出必要的腹痛頻率與最近 3 個月,仍是四個選項中符合核心必要條件者。

解題時要區分「常見伴隨症狀」和「診斷必要條件」。腹脹可以出現,但不能取代腹痛;腹瀉若沒有腹痛,也不符合腸躁症核心;切片異常更不是功能性腸胃疾病的定義內容。

核心知識點

  • Rome IV 腸躁症的必要核心:最近 3 個月平均每週至少 1 天反覆腹痛。
  • 腹痛要和排便、排便頻率改變或糞便型態改變至少兩項相關。
  • 症狀開始至少在診斷前 6 個月,這是時間軸中容易漏記的條件。
  • Rome IV 已不再把腹部不適當作腹痛的同義必要條件,因此腹脹或不適單獨存在不足以診斷。
  • 腸躁症是臨床診斷;若有警示症狀或檢查出明顯器質性異常,應重新評估其他診斷。

參考資料

  1. Rome IV Criteria
  2. Table 1. Rome IV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3. Rome Criteria and a Diagnostic Approach to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4. What Is New in Rome 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