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職治-心理障礙
阿宏是18歲的男性思覺失調症(Schizophrenia)患者,根據病歷記載,他會故意碰觸異性身體。如果你是職能治療師,當他第一次參加你的舞蹈團體時,你要如何有效地觀察他的不適切行為?
A當他一碰觸異性身體時,立即請他離開團體
B記錄他碰觸異性的頻率(frequency)及持續時間(duration)
C為避免他干擾團體,請他全程坐在旁邊
D派1名個案在他旁邊全程監督,每當阿宏企圖碰觸女生時,立即向職能治療師報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重點在行為觀察的測量方式。面對第一次參加舞蹈團體、已有不當觸碰紀錄的個案,治療師應先把要觀察的行為描述清楚,再用可重複的方式記錄。記下每次發生的次數與持續時間,才能掌握這個行為發生多常、每次維持多久,作為後續評估與介入的基準。觀察時仍需安排治療師在場並維持團體安全;紀錄應聚焦於看得到的行為,不以臆測動機取代觀察。
行為測量的「頻率」是某段時間內行為發生幾次;「持續時間」則是每次從開始到結束經過多久。開始記錄前,應訂出清楚的行為定義,例如哪些觸碰算在紀錄範圍內,避免不同觀察者各自判斷。若只寫「不適當」或「常常發生」,後續便難以比較;次數與時間資料則較客觀,也能協助團隊檢視支持方式是否需要調整。
選項分析
- A:錯誤。 一發生就請他離開,是立即介入或團體管理方式,並非測量行為的方法。除非當下有安全疑慮,直接排除會中斷觀察,也無法得知事件在團體活動中出現的頻率與每次持續多久。
- B:正確。 記錄觸碰行為的發生次數與每次持續時間,分別取得頻率與時間資料,最能客觀描述觀察到的行為。這些資料可做為後續比較的基準。
- C:錯誤。 全程安排個案坐在旁邊會改變他參與團體的情境,可能減少接觸機會,卻沒有量化實際發生的行為。座位安排可因現場安全需要調整,但不能取代行為紀錄。
- D:錯誤。 交由另一位個案全程監督,會把觀察責任交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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